诈骗罪涉案金额怎么算
时间:2025-01-04 19:26:10
诈骗罪涉案金额的计算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实际骗取数额:
诈骗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为准,而不是以被害人实际损失来计算。
金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案发前归还:
在具体认定诈骗数额时,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这包括诈骗犯罪既遂之后,行为人出于修复被侵害的法律关系的主观意愿,对被害人所受财产损失进行的补偿,以及行为人多次、连续实施诈骗的情形下,以后次诈骗的财物偿还前次诈骗的行为。
折算标准:
当诈骗对象是外汇或实物时,需要按照一定标准折算成人民币。具体折算方法包括按照诈骗完成之日国家外汇牌价折算、以作案时作案地的价格或者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若价格不明或难以确定,则应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
连续诈骗:
对于连续实施诈骗行为的累计诈骗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通常是累计计算。
其他费用:
行为人为实施诈骗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如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综上所述,诈骗罪涉案金额的计算以实际骗取的数额为基础,同时考虑案发前归还的数额、诈骗对象的价值折算以及行为人的相关费用等因素。具体金额标准的适用需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