飓风百科 手机版
首页 > 实时讯息 >

住房公积金怎样按月提取?最新答复来了!

时间:2025-07-26 14:58:00

近日

有网友在包融媒APP-民呼我应

咨询问题,一起来看


近日,有读者向记者询问:听说现在住房公积金可按月提取,具体政策是什么样的?每月可以提取多少额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此外,他还想知道,现在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有不到10000元,可以全部取出来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提取业务?

Q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公积金账户未冻结、查封,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提取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多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全年不超过12次。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应大于管委会规定的提取额度,单身缴存职工为14000元/年;已婚缴存职工为20000元/年。缴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中、农、建、工、交、兴业银行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以及户籍证明材料或离婚证明材料、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或结婚证原件(已婚申请人)申请办理。

此外,公积金账户里的资金不足10000元的,也可以办理商业贷款按年提取,提取的金额是去年一年的还款额。需要准备主借人身份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主借人征信报告明细版以及中、农、工、建、交通银行任一银行Ⅰ类卡到就近的受理部进行办理,或者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上进行线上办理。


Q


当房屋所有权转让、拆迁或业主退房时,这笔钱该如何处置?

包头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据悉,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财产,因而在房屋拆迁时,未使用的余额也应返还业主;如果购房人在购买商品住宅并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办理了退房手续,可申请退还维修资金。申请时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办理完成证明(退网签窗口取)、企业退房说明(开发企业加盖公章)、维修资金交存票据、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银行卡复印件(需标注开户行)。


来源:包融媒-民呼我应、包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