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坍塌事故,中建六局四公司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中建六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四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3月31日,中建六局四公司承建的雪花科创城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批复的《宝安新安雪花科创城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3·3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你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在安排专业分包单位搭设电梯井道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后,未跟踪闭环、监督其落实;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工人未按施工方案进行涉事电梯钢梁安装作业的事故隐患。以上事实有《宝安新安雪花科创城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3·3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5年6月5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5〕64号),你单位6月9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根据《宝安新安雪花科创城项目(一标段)总承包工程“3·31”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本机关认定你单位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形,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清楚,你单位的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5年7月8日至8月6日。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公开信息显示,中建六局四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9日,法定代表人王立,股东为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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